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律师库资格入围项目公开报名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拟进行律师库资格入围项目的采购,欢迎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市分行律师库资格入围项目(招标编号:A390001F20070022)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市分行律师库资格入围
2.采购有效期:3年
3.拟入围供应商数量:35家
项目 包件 适用范围 拟入围数量 备注
市分行律师库资格入围 包1 市区 市分行、鄞州分行、海曙支行、江北支行、高新区支行、镇海支行、营业部、明州支行 17家 1.每家律所仅允许参与一个包件投标;
2.有律师聘用需求时,各分支行原则上在自身包件入围律所范围内进行二次选用;
3.允许包2-包7分支行在确有需要情况下选用包1市区入围律所。
包2 慈溪 慈溪分行、杭州湾支行 3家
包3 余姚 余姚支行 3家
包4 奉化 奉化支行 3家
包5 象山 象山支行 3家
包6 宁海 宁海支行 3家
包7 北仑 北仑分行大榭支行 3家
合计 35家
4.特别说明:报名时的项目需求将可能于采购时予以调整,采购人可能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谢绝联合体投标,谢绝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6.持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能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piao。
7.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主管部门年检。
8.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代理银行机构金融案件并获得胜诉判决至少5次或为银行机构提供非诉金融法律服务且效果良好至少3次(报名时须提供5份银行金融案件胜诉判决书或3份被服务单位关于非诉金融法律服务的良好级评价表)。
四、技术及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入围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服务:
1.为采购人新业务、新产品中涉法问题提供法律论证、咨询服务;
2.根据采购人单项诉讼类业务需求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包括出具法律服务方案、法律意见书等;
3.根据采购人单项非诉服务需求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提供专项法律意见书等;
4.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关法律培训、讲座。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以确保交付成果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并根据服务的不同阶段,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工作成果和增值服务,供应商应将所提供服务对采购人业务经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3.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成立专门的律师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成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服务团队要求:由1名资深律师作为律师服务团队的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少于3人,团队主要成员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不少于5年,擅长金融法律事务,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投标文件须详细介绍团队成员教育背景、执业证号、执业年限、专业特长、工作业绩、上年度考核等基本情况)。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人员进行资历、水平的审核,并对供应商参与项目的人员有最终决定权。
5.供应商应确定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及与采购人的对接,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供应商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撤换不合格的项目人员,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后的3 个工作日内将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项目人员更换到位。
6.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对其派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如供应商人员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事故的,供应商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三)供应商权利义务
1.本项目为资格入围项目,供应商入围采购人律师库后,须积极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具体案件法律事务选聘,供应商如若被选定后,须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法律服务协议》。
2.供应商应积极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律师选聘程序,不得无故缺席,不得消极对待。
3.采购人对律师库实行动态管理,供应商同意并自愿接受采购人考核。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将被采购人调整出库:
(1)法律服务质量不高、效果不理想;
(2)因过错给农业银行造成损害;
(3)泄露农业银行商业秘密;
(4)在处理同一法律事务过程中同时接受农业银行和对方当事人委托;
(5)无故不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律师选聘,或消极应对选聘活动的;
(6)其他应当调整出库的情形。
4.未经采购人同意,在服务期间供应商不得代理与采购人发生纠纷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此外,供应商应确保已进行内部查证并保证供应商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
5.供应商同意以风险代理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但案情特殊,采购人同意非风险代理的情况除外。
6.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5】203号),且原则上不高于给予其他同业客户同类代理事项费率。
7.供应商同意为采购人提供案件集体研究,免费咨询、授课等服务。
8.如供应商原在采购人律师库内,被调整出库后,供应商同意与采购人协议解除已签订的代理协议并放弃向采购人追究任何责任。
9.入围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法律服务需求时,将优先考虑选用库内律师事务所(律师),但采购人保留依实际业务需要,按照自身管理制度要求,选择库外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权利。
五、报名须知
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以下资料须发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邮件标题须注明:XXX单位报名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律师库资格入围项目(包件X)。报名材料如过大,可进行拆分发送,不接受网页链接形式的报名):
(1)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1,须同时发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文档电子版)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符合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详见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7、8)
2.报名时间:发布日(2020年7月 16 日 星期四)起至2020年7月23 日(星期四)上午 11:00时。
3.我行将对投标人报名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未报名或未通过审核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后续投标。通过审核的,我行将统一发送相关文件至供应商报名表中所填邮箱(务必准确填写)。如有其它相关事项也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请及时查收。供应商收到我行相关文件后,请及时予以回复。
六、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2020年7月23日 (星期四) 下午14:30-17:00及2020年7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
领取方式:投标人报名资料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我行将统一发送相关文件至供应商报名表中所填邮箱(务必准确填写),请及时查收并予以回复。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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