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鸿泉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招聘劳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CEITCL-JL-ZCFW-2007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鸿泉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招聘劳务分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长春市鸿泉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鸿泉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招聘劳务分包项目;
2.2招标内容:劳务分包采购,供热管网施工、换热站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期限为二年;
2.5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必须保证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满足集团公司工程质量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分包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有一项及以上良好的相关业绩;
3.6信誉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仅限法人报名时提供);(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6)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7)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9)提供公司2019年0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原件(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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