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二级律师库公开选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FW-XS-2020-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二级律师库公开选商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提供法律咨询、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文书;代理仲裁、诉讼;协助处理非诉纠纷。
2.2 服 务 期 限:3年
2.3 服 务 地 点:抚顺市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见选商文件
2.5 其他内容详见选商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抚顺市(包括抚顺三县)注册成立,并取得辽宁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发售,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由投标单位的银行账户汇出到招标机构指定帐户(汇款信息见招标公告第七条),并备注项目名称。本招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4.2满足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1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以下三种资料扫描件到指定邮箱。
①公告附件中《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红章);
②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加盖公章);
③ 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红章)。
发送完成后招标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没收到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与联系人联系确认。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无法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开标3日前书面告知。
4.2.2纸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已领取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版文件可以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一周后至开标前,凭以下五种资料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领取纸版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扫描件,并标注:仅限抚顺石化公司二级律师库公开选商使用的字样);
②领取人身份证;
③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红章);
⑤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红章)。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07-20 08:00:00至2020-07-25 08:00:00
4.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08-11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文件一律在开标前送达,开标前不需到现场。。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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