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提醒:警惕“高价回收药品”等骗局,莫成为药贩子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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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 15:35·新京报·发布于北京

新京报讯(记者王卡拉)5月4日,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结生效的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提醒百姓警惕“高价回收药品”等骗局,莫成为药贩子帮凶。
此次公布的案例显示,2020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陈某美在医院门口等地摆放收药牌子或在街头收购药品时,结识吴某强、赵某才等人。陈某美告知上述人员至医院用医保卡开药,或指定收购药品种类,指使、授意上述人员至多家医院使用医保卡多开、虚开药品,收购药品后出售给被告人陈某英,并转寄给被告人孙某玉出售给其他药店,导致医保基金损失40万余元。
2020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陈某英在路边等处摆放收药牌子结识潘某芳、李某华等人,后指定收购药品种类,指使、授意上述人员利用医保卡至多家医院多开、虚开药品,收购后寄给被告人孙某玉出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万余元。陈某英的家属退缴违法所得1万元。
2020年至案发,被告人孙某玉明知被告人陈某美收购的药品系他人通过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所得,仍安排被告人陈某英从陈某美处收购。陈某英将收购的药品寄给孙某玉,孙某玉出售给其他药店非法获利。药品售出共190万余元。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认定陈某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万元;陈某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孙某玉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国家医保局指出,该案系“药贩子”非法倒卖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非法牟利的典型案例。当前,非法倒卖医保骗保药品犯罪形成利益网和黑灰产业链,套刷药品、回收药品、物流寄药、转手卖药等环环相扣,职业“药贩子”、参保人员和医药机构等多个利益主体参与。一批以倒卖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为业的犯罪分子,从参保人员处收购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或者指使、教唆、授意参保人员利用医保报销虚开、多开药品,既是犯罪链的源头,也是犯罪链的重要一环,依法严惩“药贩子”有利于斩断黑灰产业链。
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也借此案提醒,警惕“高价回收药品”等骗局,切莫成为药贩子的帮凶。如发现类似情况,请拨打国家医保局举报热线(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向当地医保部门及时举报,医保部门将视举报情况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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