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的三大误区是什么|美国投资移民EB-5五大误区|美国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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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美国EB5投资移民三大误区,你中招了吗

美国EB5投资移民三大误区:

  1. 误区一:美国投资移民=美国国籍很多人以为办好了投资移民就意味着直接成为美国公民了。其实不然,“投资移民”与“加入外国籍”完全是两码事。根据美国EB-5投资移民此方案规定,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或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两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两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2. 误区二:美国投资移民 =定居国外“美国投资移民”就意味着定居国外吗?未必一定如此。“美国投资移民”是美国向投资移民者签发的一种签证的类别,当获得这种“移民签证”之后,更普遍的说法是每年必须入境两次,或是每180天必须入境一次。这种误解的来源是混淆了加拿大和美国的移民规定,以及错误地适用了美国税法上183天规则。美国税法是以183天为限界定美国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但这一界定并没有在移民法上得到认同。误解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1996年的IIRAIRA法案规定离境超过180天的永久居民在返美入关时需要获准入境。实际上移民局网站上的建议是不要在未申请回美证的情况下离境超过一年。

  3. 误区三:美国投资移民 =有钱人眼下说到美国投资移民,很多人都认为那是富人的“特权”。其实这种判断并不准确,现实中普通工薪阶层移民国外的,远比“有钱人”多得多。可这样算一笔账: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规定一般情况下投资本金50万美元,再加上相关的项目管理费、律师费、申请费等,综上以一个三口之家(子女小于21岁)来说,投资移民美国的成本是58万美金左右。虽然看似“300多万人民币”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宏观来看投资者获得绿卡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还是合算的,拿子女读书为例,只要选对美国投资移民的项目,不单能拿回58万美元的本金获得盈利,还能让子女轻松上名校。

2、美国投资移民EB-5五大误区

误区一:“美国政府项目”更安全


判断一个投资项目是否可靠,首先应关注项目推介方的基本情况。一些项目方在推销投资时会提及“政府背景”,但需警惕,所有投资移民项目需政府批准与支持,但美国政府对项目不提供担保,均由项目运作公司独立运营,自负盈亏。无政府参与的“美国政府项目”并不存在,借款给政府也不被法律允许。项目经银行审核并获得贷款资格,相对更安全。



误区二:资金在项目中的比例越低越好


一些项目宣传投资移民资金仅占总投资比例的20%或更低,但忽视了除了移民申请人外,投资者不关心创造就业数量。投资人若无法控股,便失去了申请移民所需的创造就业主动权。



误区三:资金风险极大


部分投资人认为主动投资的美国EB-5项目资金风险巨大,与被动投资的加拿大移民项目相比,美国投资移民的资金风险实际上较低。参与运作的基金公司选择正规习惯项目,美国企业通过投资移民寻求成本较低的资本,更注重项目运营。投资50万美元的资金从未出现转移或全赔案例,正确评估与审慎选择项目有助于移民成功。



误区四:可以确保还款


一些项目宣传可确保投资资金的还款,但这存在误导。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属于风险投资,无政府担保。确保资金安全的关键在于对项目的正确选择,而非“确保还款”的说法。



误区五:凭抵押物借款更安全


一些项目称有抵押物可保障还款,但美国作为法律健全的国家,债权人处置抵押物需履行法律程序,所需时间和费用超乎预期。因此,仅凭抵押物借款并不能确保资金安全。


扩展资料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投资资金也从原来的100万美元减少至50万美元。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其中著名EP-5服务商盛富资本提供专业EB-5解决方案。

美国投资移民的三大误区是什么|美国移民

3、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是什么?

  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
  

2、申请者具备50万美金以上的个人资产;
  

3、 证明申请人上述的个人资产是由合法途径取得;
  

4、投资不少于US$500,000在合格项目合格项目最少在未来两年内能直接或间接制造不少于每年10个就业机会。
  美国投资移民是指具有一定资产,并且符合其他一些限制性条件的投资者将资金投资到美国国政府批准的投资基金或合适的商业项目的一种行为。美国作为经济十分发达的世界第一强国,一直都是我国投资移民的首选国家。
  基本概况
  2010年是“美国年”,2009年美国投资移民就已快速升温,中国人投资移民美国申请人数量较2008年翻了好几倍。以往一个投资专案在中国需要花好几个月才能售完,一个200多名额的项目,两到三个月便被抢光。越来越多的投资移民人士将美国作为上选目的地。
  由联邦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其中包含直接与间接投资,特色是申请人不需参与经营,也不必在区域中心所在地定居,投资额50万元。
  1990年美国国会为寻求进入美国投资的外籍投资人创建了EB-5投资移民项目,目的在于促进美国经济,创造就业机会。所需的投资数额是100万美元,投资区域中心的数额为50万美元。EB-5类别的移民,每年大约有10,000 个绿卡名额,其中3000个名额预留给投资在区域中心的投资人。也就是说这3000个名额是区域中心的投资人专用的。
  从历史数据来看,每年只有约1000外籍投资人通过EB-5投资移民美国。近些年来,随着EB-5区域中心数量的增多,这一数字已有所增长。据美国移民局统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EB - 5投资者选择通过区域中心的投资,而不是建立自己的公司。区域中心已经成为一种大规模资本商业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的投资的重要工具,成为外籍投资人的首选。
  区域中心的发展状况 美国现有400多个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另外还有超过40个左右的区域中心申请有待移民局审理。由此可见,投资移民热潮带来了区域中心的迅猛发展,同时也引起了有关人士对“美国移民局对区域中心的审批标准,以及对已批准的区域中心的监管”等问题的关注。美国移民局在2009年6月发出的关于EB-5相关问题的备忘录中虽然提到了这一问题,但并没具体的解释与实施方案。相信移民局将会针对这一问题作出更加具体的说明。
  2014年4月23日,美国移民局(USCIS)举行电话会议,收集各方利益相关者对EB-5投资移民项目改革措施及方向的建议。新上任不久的移民局EB-5项目主任尼古拉斯·克鲁茨(Nicholas Colucci)等官员参与了此次会议,并表示开宗明义提到“清楚、安全、透明、效率、可预测”是投资移民项目改革要达到的首要目标。【LIUYI SUPREME SERVICE】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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