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作为上海市中心的重要区域,房产交易市场活跃。为了帮助广大购房者找到正规、专业的房产中介公司,本文将介绍几个优选公司。
综合以上几点,以上三家房产中介公司在静安区都具有较高的信誉和实力,能够为购房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房源信息、专业全面的购房咨询和一站式服务。购房者在选择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进行选择。无论选择哪家公司,都请注意查看其资质和信誉,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用多年的积蓄买房是一件大事。房地产经纪人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桥梁,应履行促进双方房屋交易的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然而,一些黑人经纪人却动了歪脑筋,尽力欺骗买家,给买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多年的积蓄被浪费了。因此,中介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未履行谨慎注意义务的责任?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审理了此类案件。
2020年6月,在某中介公司业务员徐某的介绍下,张女士看中了该市普陀区的一套房子,并计划购买。随后,张女士前往中介公司的店铺,签署了《中介协议》,上面盖有公司业务专用章,同意中介公司为张女士提供中介服务。原本满心欢喜的张女士,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最后会被蒙在鼓里,76万多块钱的积蓄被徐挥霍。这是怎么回事?
事实证明,徐某不仅伪造了一份虚假的房地产销售合同,要求张女士签署,还伪造了房东的身份。他冒充房东,通过微信与张女士沟通,多次骗取张女士汇款到徐某个人账户,理由是收取意向金和首期款。张女士没有注意到的汇款总额超过76万元。为了欺骗张女士,消除她的疑虑,徐某甚至出具了一些带有中介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据。最后,徐被区人民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罚款10万元;责令徐退还张女士76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刑事判决生效后,张女士认为徐是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属于中介公司的管理责任,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然后起诉静安法院,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定虚假房屋销售合同,骗取张女士的钱,其违法行为超出工作范围,不应认定为职务行为。但中介公司对加盖其业务专用章的格式《中介协议》和加盖财务章的收据管理不当,不当行为与张女士最终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而张女士个人也有一定的过失,轻信徐某的谎言,直接转移给徐某。因此,根据中介公司未履行妥善保管义务的过错程度,认定中介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在房屋销售中介活动中,作为一家专业的房地产经纪中介公司,中介机构有义务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交易经验,确保买方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即妥善保管合同、印章等重要信息,加强业务培训和质量教育,审查交易相关人员的主要身份、房屋所有权等。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中介公司没有妥善保管义务,销售人员随意获得盖章合同和收据,使买家陷入错误的理解,但也为徐利用个人优势实施欺诈提供了客观的便利条件。因此,中介公司在中介服务中存在过错,这与张女士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因果关系。法院最终决定由中介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中介公司的过错程度。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责任是基于中介公司没有履行妥善保管公章和文件的义务,而不是认为徐的行为应由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超出工作范围,不能认定为职务行为,也不能要求公司为该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后果。
法官提醒,房屋买卖双方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保持警惕,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核实房屋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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