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详细
联系我们当前位置: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上海爱家房产中介公司:地址与电话指南

一、公司简介

上海爱家房产中介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房地产中介的服务机构。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房产交易服务,帮助客户解决房产问题,实现房产价值。

二、地址

上海爱家房产中介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该地址地处市中心,交通便利,周边环境优越,是理想的房产交易场所。

三、联系我们

电话:+86-XXX-XXXX-XXXX

邮箱:service@shanghaiarefhome.com

四、服务范围

  1. 房屋租赁:我们提供全面的房屋租赁服务,包括房源搜寻、合同拟定、谈判、签约等全过程。
  2. 房屋买卖:我们提供专业的房屋买卖服务,帮助客户寻找合适的房源,完成交易流程。
  3. 房产咨询:我们提供专业的房产咨询,为客户解答房产交易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五、优势

  1. 专业团队:我们拥有一支专业、经验丰富的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房产交易服务。
  2. 诚信服务:我们承诺为客户提供诚信、可靠的服务,保护客户的利益,实现客户的愿望。
  3. 优质环境:我们位于市中心,交通便利,周边环境优越,是理想的房产交易场所。

六、注意事项

  1. 请提前预约,以确保能够得到我们的服务。
  2. 交易过程中请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安全。
  3. 如遇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以上就是关于上海爱家房产中介公司的地址与电话的介绍,我们期待您的来电,为您提供优质的房产交易服务。

通知!本市房地产市场整治典型案例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积极履行职责,认真查处房地产领域多起违法案件,现通报部分典型案件。

上海美凯龙爱家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公平竞争等违法案件

内网记录了一套真实售价535万元的房子,在安居客平台上展示的价格只有428万元

上海美凯龙爱家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咨询等业务。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桃园新城门店、局门路门店为获得中介交易机会,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在安居客平台上编辑并发布61条虚假房源信息,篡改上市房源信息。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以来,桃园新城门店收集和使用了包含消费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也未向消费者明确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美凯龙爱佳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2021年7月26日,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

上海景湾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件

上海景湾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包括新商品房销售)业务活动,2020年12月16日在商品房项目名称为“海岸嘉园”(推广名称为“嘉园城市广场)销售办公室发布房地产横幅广告,主要内容为“嘉园城市广场”...嘉闵线(规划中)、11号线双轨交叉,LED显示屏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包含了“嘉定主城区圈”的示意图内容,以及宣传展示栏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主要内容是“轨道交通、高架奖金现金升级使板块价值”。

经调查,项目实际位置为嘉定区徐兴镇。规划中的轨道交通“嘉闵线”和上海地铁11号线不通过上述地址。因此,该位置既不是上述两条轨道交通线路的交汇处,也不是上述两条轨道交通线路设置轨道交通站。上述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误导消费者认为“滨水嘉园”项目位于轨道交通“嘉闵线”和上海地铁11号线的交汇处。

经核实,当事人“滨水花园”项目实际上属于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布的嘉定北部板块,而不是嘉定主要城市板块。项目位置行政区划为上海市嘉定区徐兴镇。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年)规划文件,为嘉定区北部区(科技创新生态区),不为嘉定区核心区,上述“嘉定主城圈”示意图与事实不符,误导消费者认为“水岸嘉园”项目属于嘉定主城区和嘉定核心区。

再次检查,在上述销售办公室展厅宣传展示栏中,发布了包含“轨道交通、高架奖金现金升级授权板块价值”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直接向消费者介绍其“滨水花园”项目的价值。经核实,由于周边轨道交通和高架桥的建成,本段文本内容的含义为“滨水花园”项目的价值将大大提高,属于双方对项目升值的承诺。

上海景湾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了“嘉兆业城市广场”...嘉闵线(规划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11号线双轨交叉口及未注明开发企业名称和预售许可证号的房地产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发布的含有“嘉定主城区”示意图的房地产广告属于虚假广告,使用虚构调查结果作为证明材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包括“轨道交通、高架红利兑现升级赋能板块价值”。2021年4月28日,嘉定区监管局依法决定处罚款20万元。

03萨博伊(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2020年7月,萨博伊(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房地产广告,作为推广海外房地产项目的广告商:“LocalCrescent-步行6分钟到达斯宾菲尔德中央商务区的曼彻斯特;LocalBlackfriars-步行10分钟到达曼彻斯特主要购物区的曼彻斯特,步行4分钟到索尔福德中央火车站;BurlingtonSquare-曼彻斯特,步行10分钟即可抵达曼彻斯特主要购物区,步行4分钟到索尔福德中央火车站;安普里奥大厦6号-澳大利亚阳光海岸,8分钟内可步行至大型购物中心附近的好美家中心或阳光广场购物中心,步行15分钟到达拟建轻轨车站,坐落在河边欣赏美丽的风景,驾驶7分钟到达马鲁基多尔海滩,驾驶5分钟到达马鲁基多尔州立小学和马鲁基多尔高中。“上述四个房地产项目的广告包含了项目到达特定参考项目所需时间的内容。“以上四个房地产项目的广告都包含了项目到达特定参考项目所需时间的内容。为了推广海外房地产项目,2020年5月27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标题为“17万英镑,享受曼彻斯特优秀教育和精致生活质量”的房地产广告,其中包含“精装交付、无共享、250产权、首付只有15%、年回报率高达6%”的广告内容。

萨博伊(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房地产广告,其中包含上述项目到达特定参考项目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包含投资回报承诺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分别在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非法广告。2021年5月20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立即停止发布非法广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04上海辰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价格违法案件

上海陈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自2020年4月起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业务活动,在分公司店铺张贴“二手房销售流程”,并承诺买方按房屋销售成交价格的2%收取佣金(中介服务费),卖方按房屋销售成交价格的1%收取佣金(中介服务费)。2021年1月17日,与住宅买方签订佣金确认单,约定向买方收取的佣金为8万元,为成交价格的0.97%,为保证其3%的佣金收入不受影响,采取增加卖方佣金的方式,与卖方另行约定,该住宅的税费和佣金为21.5万元,21.5万元实际上是按房地产转让总价2%计算的佣金16.5万元和估计的卖方应承担税费5万元之和。同日,卖方向上海辰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支付宝账户转账10万元。同日,卖方向上海陈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支付宝账户转账10万元。因此,上海陈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实际上向卖方收取了10万元的佣金(中介服务费),超过了卖方收取的佣金为房屋销售成交价格1%的外部价格承诺。

上海陈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构成《禁止价格欺诈条例》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属于价格欺诈。2021年8月5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督局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2500元罚款。

05上海金明房地产经纪公司无照经营违法案件

自2020年8月15日起,上海金明房地产经纪公司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房屋租赁和销售业务。对外店铺招聘“连锁虹桥机场新村店”,营业场所面积96平方米。上海金明房地产经纪公司营业额10200元,净利润2600元,违法所得2600元。之后,它将申请营业执照。

上海金明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无证经营调查处罚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

Copyright2025蜂蚂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