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微信电话13512131526,免费咨询弃婴落户上海怎么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包装落户、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落户、社保落户!
1、如何在上海办理收养子女登记
2、如何登记弃婴。
弃婴办理户口登记,需先办理实际收养登记手续,方可办理户口登记。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条例》第三条、第五条规定:
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孤儿无法找到亲生父母的,由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无法找到亲生父母的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应当到弃婴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过户手续的,收养人应当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规定办理手续。国家有关规定。
收养关系建立登记流程如下:
1.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 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警方将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籍部门。
2、市公安局户籍部门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自收到上级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批准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4、对已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被收养人,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明》和户口出具的批准文件和《搬迁许可证》当场出具《搬迁证明》。市、县公安局部门。
5、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持《收养证》、《搬迁许可证》、《搬迁证明》当场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已办理户口登记的被收养人;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实际收养登记
1、收养申请:内容包括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和养育、教育、保障被收养人健康成长、被收养人的来源和事实
2、 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者需提供)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孩子没有患有不应收养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民政、计生、公安等部门出具的委托或者安排公民抚养弃婴、儿童的证明。
【流翼科技服务】客户经理刘先生
微信电话:18621199869
邮 箱:hr@beesdata.com
Q? Q:343759643


相关论坛
相关广告

拨打电话